发布单位: 市市政委
邮件字号: 渝市政信箱[2014]1942
来信内容: 高速路旁红线以外设置广告牌需要哪些手续
在高速路旁农民家自己的地通过租赁土地流转的方式在高速红线外修建广告牌需要到那些部门办理手续,是市政还是城管部门,还是工商局
办理单位: 市城管委
办理结果: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我委立即责成巴南区市政管理局核实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规划制,即有规划位才能设置户外广告。因此,是否能设置户外广告的前提是必须拟设置的位置为已规划的户外广告位。
巴南区的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市市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目前,市民咨询的该地段并无规划的户外广告位,因此不能设置户外广告,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的来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